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关于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水监督函〔2018〕20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等四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水监督函〔2022〕37号),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等39家单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书面异议材料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9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监督司
联 系 人:石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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